
东旭光电(000413.SZ )
控股股东占资超95亿,公司及控股股东被立案调查,股票维权已启动
倒计时:2027-04-30 08:00:00
维权索赔-公告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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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条件
开始持股日:
持股截止(股权登记)日:2024-04-30
在2024-04-30之前买入股票,且在2024-04-30收盘时仍持有的股东(仅供参考,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违法违规行为
1. 2023年年报未及时披露被立案调查。 2.2024 年 7 月 5 日,你公司披露的《关于收到河北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决定暨风险提示的公告》显示,截至 2023 年 12 月31 日,你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旭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你公司资金余额 95.95 亿元,占你公司当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5.64%,中国证监会河北证监局决定对你公司、东旭集团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所有占用资金应当在六个月内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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