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先河(SZ300137)$始于2024年6月的立案调查结论正式落地,收《行政处罚决定书》,因2022年度财报存在虚假记载,未依规披露投资结构性存款产品事项等,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190万,或有利于股民索赔行动的成功率。
调查结论落地,对当前股价或没多少影响,但此前因此产生的亏损,要怎么办呢?在这里,分享一个办法,就是找上市公司赔偿。ST先河若不违规,或许股价就不会这么下跌,所以,股民索赔是有道理的,至少部分损失ST先河应该承担。
ST先河此次因财报虚假记载等多项违规,除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共被罚近200万外,还影响了股民的决策操作,有投资者发起了股民索赔,【参与条件】:
在2024-06-05之前买入股票,且在2024-06-05收盘时仍持有的股东
近年来ST先河偶尔被管理员叫去“喝茶”,问询、警示之类的措施也有些,经营管理合规上还有待加强。交易所对ST先河的信批考评结论是一般般的,这说明ST先河信息披露的“可信度”还是有待验证的,信披工作的规范合规还有待加强。欢迎丝杏浏岩,再见。
股民索赔小贴士:
证券虚假陈述是指在证券市场中,信息披露义务人故意或过失地做出不实的陈述或遗漏重要信息,导致投资者产生误解或做出错误的投资决策,为股民索赔原由之一。最新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了以下三种行为为证券虚假陈述:
虚假记载,即信息披露义务人故意或过失地制作、发布虚假的财务报告、业务数据、项目信息等,以误导投资者。
误导性陈述,虽然没有直接造假,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陈述时采用含糊不清、避重就轻的手法,使投资者产生误解,例如上市公司在互动平台上故意发布误导性言论以影响股价。
重大遗漏,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规定公开披露重要的信息,或延迟披露相关信息,例如未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实际控制人的重大事项等。
这些证券虚假陈述行为都可能对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因此投资者应该保持警惕,注意甄别信息的真伪,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